合成2 

進入鑑定人這個專業領域已經邁入第五年,從一般住家、辦公室、商業空間到各式各樣的糾紛,我全都鑑定過,但至今的感慨仍是「為什麼不慎選你的設計師或好的業主呢?」如果這些小細節一開始都能注意,可能就不會上法庭做攻防,打贏累、打輸也累,民事官司向來漫長,以鑑定人身分的我,奉勸真的不要打官司。

「你一定要知道的設計師大小事」

台灣已經進入法治社會,絕對不是你找個設計師來做個漂亮的設計就好了,沒有申請裝修許可證的業主設計師通通都違法!!

「我裝修的是我家阿!我要怎麼做是我自己花錢,怎麼叫違法了?」是的你違法了!此話怎講?很多人不知道,裝修作為建構於建築法第77條之二,而其中說明,進行裝修專技職權者為建築師及具資格的專技人員,對了!你找的設計師是專業人員嗎?政府從數年前開始恢復專技考試時,一個合格的設計師不叫設計師,叫專業技術人員且必須擁有執業登記證。

業主在行設計作為時,有沒有請設計師出具資格證明,多數的業主沒有這樣做,我問過一些糾紛的業主為什麼沒有這樣做?「不好意思」、「感覺他人並不壞」、「不知道有這樣的東西」,大概就是諸如此類種種。

「一個合法的設計師比你還怕做錯事」

一般具資格的設計師都會在溝通時把這些法理基礎告知清楚,沒有告知鬧出問題,情節重大的設計師,他們必須被吊銷執照,然後被列管,不能執業,就無法經營,所以他們比誰都怕出問題!網路上眾說云云,大部份批評設計師的相當多,裝修蟑螂啦...受了多少委屈...等等等,出書教你如何預防的書也不少,但在最基準的原點,你找對設計師了嗎?政府都已經詳列制度了!但可惜的是我在處理過的案件中,多數是被忽略的,幾年前或許沒有徹底執行,但現在業主不能不知!因為時代不同了。

「業主知道罰則有多重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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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rry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